翻开古代史,国内也好,国外也好,女性角色似乎被固定在一个框架内,动弹不得,即她们始终是男性的附庸,是依附于男人而存在的,她们不可以有独立的思想,不可以有自由行走的权力,他们的存在似乎只有两个用处,一是用来衬托男性的身份和地位;二是生育的工具,负责传宗接代。为了这两个存在的意义,女性备受摧残,就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女性而言,他们从小被教养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淑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而从宋朝开始,女性的枷锁又直接扣在了女性的身体上,即缠足,这是男权社会的一种病态的审美,女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用布将小脚缠起来,不让它长大,以达到一种三寸金莲的美。这不仅满足了男性对三寸金莲的幻想,同时束缚住了女人,要知道将脚人为缠成小脚,脚已经变形,走起路来很疼,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女人的人身自由。而在欧洲,有一个针对女性的折磨比这个裹脚还要严重的多,这就是束腰,《乱世佳人》中有一个片段似乎可以稍微说明一下这个问题,斯嘉丽在一次参加宴会之前,化好妆后,让黑人女仆帮她束腰,没有最紧只有更紧,为的就是展现纤细的腰身,大家都知道,在穿裙子的时候,如果太紧了,浑身难受,而你刻意的束紧就更加折磨人了,但是《乱世佳人》电视剧中展示出来的束腰与真正的束腰相比只是小巫见大巫,毕竟那是电视,斯嘉丽的扮演者腰身即便很细,也是正常的,所以再怎么束紧也不会很细,这在一定程度上让我们觉得束腰也不是特别残忍的。但其实束腰远比裹脚病态,它真的能让女人死在束腰上,很多人束腰要穿束腰的工具,即金属骨架,将人的腰勒住,迫使你收腹挺胸。看起来确实是美了,但是束腰太折腾人了,一方面借助于金属骨架勒住人的腰,另一方面也要使劲节食。一般女孩子八九岁就开始束腰,长大后腰身很细,实际上早已经变形,这种变形远比脚的变形危害大,因为腰以及腰身以上有很多器官,都被压迫的变形,而且节食太过容易营养不良或者得厌食症,总之,流行束腰的那几百年里,很多女性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为的同样是满足男性病态的喜好。而裙子无疑和束腰更配,穿上裙子显得女性的腰身更加纤细,仿佛真的一阵风就能吹倒。裙子一直都欧洲女性的的唯一服饰,至少在二十世纪之前,裤子与女性是绝缘的,这不仅仅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对女性的要求,更上升到了法律上,如果一个女人穿裤子是会被逮捕的。所以即便有那么几个女人对裤子有了向往之心,也不能够真的拥有,《圣经》中明确规定女性不可以穿裤子,不仅仅因为裤子是男性的专利,也是因为男性对女性的一种控制。对男性来说,女孩子负责貌美如花,就应该将腰束成一道闪电,然后穿上美美的裙子,取悦男人,为男人生儿育女,这种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一种主流思想。当时的男人们坚信这样一个原则,即女人应该远离战争,这对于一般的战争来说自然是可以的,女人在家里带孩子,男人参与战争,但当世界范围内的大战开始的时候,全人类都笼罩在战火中,女人又怎么能够躲在家中?尤其是一战、二战的时候,很多女人也被动或者自动的加入到战争中来,她们也在战争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女性束腰加长裙的装扮必然是拖了后腿的,束腰让人行动不便,裙子则显得碍手碍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女性的进步,束腰提前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而裙子似乎不是短时间内能够退出的,即便是大战中有女性的身影,也多半是裙子装扮。美国曾有一个著名的女军医玛丽·沃克,常年跟随在军中,有时候还会担任情报人员,她就很反感穿裙子,因此工作的时候会穿上裤子,这在十九世纪末期就属于惊世骇俗,最开始也受到了很多的阻碍,但是鉴于她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以及穿裙子确实在不利于她工作,于是她在工作的时候大部分时候就穿着裙子,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裤子就对女性开放了。玛丽·沃克仅仅是特列,没有几个女人敢于挑战世俗。但后来一战、二战爆发了,尤其是二战的爆发,越来越多的女性加入到战争中来,她们虽然大部分人都还是穿着裙装,但是已经开始有一小部分女性也开始穿裤子,持续不断的战争,改变了世界的格局,也悄悄改变着女性,人们对于女性的穿着态度开始走向缓和,即便是在战争中出现穿裤子的女性也并不会强加制止,这更加鼓舞了女性,也让女性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二战结束后,人们发现再想继续约束女性穿衣已经变得不再那么容易,女性的觉悟已经苏醒,她们开始大量参与到各种工作中,穿着裤子做她们想做的事,而男性对这种变化所持的态度也并不如从前那么严苛。历史的进步往往就是如此,只要迈出了一小步,后面就会是一大步。","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直到二战结束,穿裤子的欧美女人几乎是没有的。大家都知道,欧美各国的女兵都是穿裙子,而不是穿裤子。正常来说,士兵哪里有穿裙子的,穿裤子才能作战。然而,女兵都是穿裙子,尤其80万苏联女兵更是如此。原因如下:第一,宗教因素。欧美基本是基督教国家,也有信仰伊斯兰教的(阿尔巴尼亚等)。然而,无论是那种,都要求女人穿裙子。伊斯兰教不用说了,基督教圣经中要求女人穿自己的服装,不得穿男装。所以,在当年女人穿裤子,被当做离经叛道、违背宗教行为。如果在中世纪,这个女人会被当做巫婆,直接被烧死。1932年,著名的美国影星玛莲娜-迪特里茜因穿长裤在巴黎街头行走,被抓到警察局。第二,社会因素。在二战结束之前,妇女在各国的地位并不高。根据各国传统,妇女没有结婚之前可以上班,但结婚以后基本都回家成为职业太太。只有底层贫民家庭,无法生存,妇女才会在婚后出来工作。当时妇女没什么地位,也没有基本的选举权。希特勒甚至说“妇女最大的责任是生育”“妇女的智力是完全无用的”。这种情况下,妇女仍然是男人的附庸。而在一个男性社会中,不可能任由妇女穿裤子,这基本就是一种性别反抗的表现。况且,在一个所有女人都穿裙子的社会,一个女人穿裤子,会被当做另类。第三,性方面的因素。由于宗教和社会传统,欧美妇女对于腿部和中国人理解不同。欧美人一般认为,腿部是妇女性感的表现。所以,妇女不要说穿裤子,即便穿较短的裙子配上丝袜,也会被认为是风骚和故意引诱男人。而裤子尤其是比较紧的裤子,会勾出妇女腿部和臀部的曲线,比裙子都要性感的多,当然是不被许可的。其实,东亚的国家,比如日本、朝鲜、韩国,也包括中国,都是二战结束以后很久,女人才开始穿裤子的。其中韩国女人直到七十年代,穿裤子的女孩还是很少。一个韩国女教授回忆,七十年代我还年轻,当时我穿了一条朋友从美国寄来的牛仔裤。结果,我在街上走的时候,被祖父看到了。祖父回家以后,把我父亲臭骂了一顿,说“女孩子为什么不穿裙子?”“把屁股包起来干什么?是想诱惑小伙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