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虎是为格斗拳法家来准备的,佩戴它能有效的加强格斗拳法家的杀伤力,其变化多端,亦可将其他兵器融合拳法套路之中。它的设计是为了保护手指和集中冲击力,从而增加出拳的破坏力。因其具有能攻能守之特性,攻者制敌、守者保身,喜欢武术之人的最佳利器,如今则一般作为收藏、把玩儿及防身之选。随着发展指虎的形态也变的多种多样。两兄弟长的也越来越像,不分你我","
指虎又称手魁,多用于近身搏斗;手指穿过其上指孔,手掌握紧指虎的掌托部分,使拳头击出时,指虎的金属部分先击打到目标,从而,加重伤害程度。","
携带指虎(铁指环)不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原则要求)因生产、生活需要,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单位和个人可以持有限制持有类管制器具。第二十三条规定:(原则要求)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确定的限制区域。第二十五条规定:(特殊许可)因公务活动或生产、生活需要,确需携带管制器具进入限制区域的,必须事先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第二十六条规定:(携带要求)严禁携带限制携带类管制器具进入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影剧院、展览馆或其他公共场所和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扩展资料:对携带管制器具并没有什么处罚规定,但是对非法生产、销售管制器具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限制生产类管制器具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擅自生产限制生产类管制器具的;(二)未取得限制生产类管制器具销售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擅自销售限制生产类管制器具的;(三)限制生产类管制器具销售单位向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销售许可证的单位购买限制生产类管制器具的;(四)限制生产类管制器具生产单位向未取得限制生产类管制器具销售许可证的单位销售限制生产类管制器具的。
我来解释, 携带指虎不犯任何法律,它不属于刀子,法律规定不容许刀子超过40厘米, 但是危险时防身是可以的。 我解释完了 求采纳